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225

雲林縣麥寮鄉崙南段81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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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6 ~ 2026/03/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2
保證金:
12.1
總坪數:
41.9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41.9 坪
總現值:
37.4 萬
拍後增值:
-2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麥寮鄉 崙南段 817地號,面積 2,264.4 m2,持分 367/6000,60.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0/1,總底價 94萬,保證金 18.8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5/10/22,總底價 75.2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5/11/19,總底價 75.2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5/12/17,總底價 60.2萬,保證金 12.1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17地號土地上有磚造瓦頂建物數棟坐落,部分為巷道。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或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麥寮鄉 崙南段 817地號
2,264.4 m2 × (367/6000) × 2,700 元 - 60.2 萬元
= -2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7
2拍 不點交
709.7 坪 / 170.4 萬
2026/1/7
2拍 不點交
2.9 坪 / 1.5 萬
2026/1/14
3拍 點交
62.1 坪 / 62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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