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227二

雲林縣東勢鄉西安段26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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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6
保證金:
7
總坪數:
76.8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76.8 坪
總現值:
35.5 萬
拍後增值:
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西安段 260地號,面積 1,776.1 m2,持分 1/7,34.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260地號土地為農地(未種植作物),上有水井,確切位置邊界須經鑑界始知。上開作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無他項權利。
7.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六、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法院定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法院代為抽籤。
8.
耕地拍賣時: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107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
9.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
10.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11.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西安段 260地號
1,776.1 m2 × (1/7) × 1,400 元 - 34.6 萬元
= 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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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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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127.8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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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51.5 坪 / 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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