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卯8129二

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段8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
  • 36 點閱
  • 0 列管
  • 2025/9/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
保證金:
0.8
總坪數:
8.2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8.2 坪
總現值:
4.3 萬
拍後增值:
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嘉興段 831地號,面積 540.6 m2,持分 1/20,4 萬
(一般農業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7)
1.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 約,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嘉興段776地號土地現況為水 池;嘉興段
2.
832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有建物坐落或屋間空地;嘉興段8 39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建物坐落。水池內之水產養殖物、作(植)物 非拍賣範圍,倘拍定後有權利人或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買受人與權利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再土地上之地上物及建物均不在本次 拍賣範圍內,地上物及建物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6.
第426條之
7.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 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8.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9.
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 標即予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 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於拍定前得指定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嘉興段 831地號
540.6 m2 × (1/20) × 1,600 元 - 4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3
2拍 不點交
14.2 坪 / 28.5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大埤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