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源48175

台南市白河區糞箕湖63之24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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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73
保證金:
94.6
總坪數:
67.7
坪單價:
7萬/坪
持分地坪:
42.1 坪
公告建坪:
67.7 坪
總現值:
130.8 萬
拍後增值:
-18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52.7 坪
附建坪:
14.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河保段 489地號,面積 278.4 m2,持分 1/2,3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南市白河區糞箕湖63之24號,建號 125,持分 1/2,100 萬
一層:90.85二層:103.81走廊:12.96合計:207.62 陽台15.48,屋頂突出物6.90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
2.
台南市白河區糞箕湖63之24號,建號 191,持分 1/2,53 萬
一層:23.70二層:16.75三層:100.54合計:140.99 陽台11.85,雨遮64.51 (3層樓房)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系爭建物無人居住。據鑑價報告稱:系爭建物牆壁有龜裂情形,三樓屋突邊有較嚴重 裂痕。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 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六、編號2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附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部份,可否辦理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有違反建築法規 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 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 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河保段 489地號
278.4 m2 × (1/2) × 9,400 元 - 320 萬元
= -18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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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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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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