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門牌歸仁路79-16及79-18號建物占用,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建物均非 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7.
土地使用分區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 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 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 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 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