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光49967

桃園市觀音區下埔頂段94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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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6 ~ 2026/04/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8.4
保證金:
103.7
總坪數:
82
坪單價:
6.3萬/坪
持分地坪:
82 坪
總現值:
233 萬
拍後增值:
-28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下埔頂段 944地號,面積 812.7 m2,持分 1/3,518.4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3,總底價 810萬,保證金 162萬,坪單價 2,677.7萬/坪,流標
2拍,2025/12/4,總底價 648萬,保證金 129.6萬,坪單價 7.9萬/坪,流標
3拍,2026/1/8,總底價 518.4萬,保證金 103.7萬,坪單價 6.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本院民國114年6月20日查封筆錄所載,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 指稱本件應買標的上有門牌號碼桃園市觀音區玉林路一段115巷185之22號 建物。則債權人陳報其上建物現無人居住。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應買土 地尚有部分為空地,而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 投標人應自查明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 拍定。本件僅應買土地,不含建物,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 情形以鑑界為準,拍定人於拍定後不得向本院聲請遷離其上占用之物,其 土地與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自行注意,又因 係應買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84,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
3.
本件應買土地上有建物座落,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非在本 件應買範圍之內,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建物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 宜。又如有地上權或租地建屋之情形,則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 買權。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六、本件應買土地使用分區係非都市計畫內,一般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 地,上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徵收或協議 價購等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 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應買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 及使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 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 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 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5.
若有多數人表示願意買受,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得標;若同時 到達法院而無法分出先後,以抽籤定之。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下埔頂段 944地號
812.7 m2 × (1/3) × 8,600 元 - 518.4 萬元
= -28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0 ~ 2026/4/19
應買 不點交
149.4 坪 / 715 萬
2026/1/20 ~ 2026/4/19
應買 不點交
11.9 坪 / 76.8 萬
2026/1/20 ~ 2026/4/19
應買 不點交
8.5 坪 / 66 萬
2026/2/5
3拍 不點交
53.1 坪 / 421.2 萬
2026/2/12
5拍 點交
531.2 坪 / 59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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