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土地上有門牌觀音區信義路
2.
592號建物坐 落,上開建物不在拍賣之內,其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本件係 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3,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如最先應買有二人以上,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之。
5.
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 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 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 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