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九170

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70巷33號二樓

2拍 不點交 待拍
408
  • 57 點閱
  • 0 列管
  • 2025/10/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408
保證金:
81.6
總坪數:
12.2
坪單價:
33.6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公告建坪:
12.2 坪
總現值:
47.2 萬
拍後增值:
-13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0.7 坪
附建坪:
1.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8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中園段 240地號,面積 3,383.4 m2,持分 54/20000,184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70巷33號二樓,建號 356,持分 1/2,224 萬
二樓層:70.52 合計:70.52 陽台9.23、花台0.61 (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0/15,總底價 510萬,保證金 102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建物查封時,經債務人在場陳稱,房屋目前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2.
中園段356建號建物登記謄本有記載本件共用部分(中園段441建號、主要用途:防空避難室兼公眾停車空間,梯間,屋頂突出物),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是否屬實及其實際使用情形,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債務人抵押權設定之部分拍定後塗銷。
4.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六、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5.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6.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刊登之公告內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中園段 240地號
3,383.4 m2 × (54/20000) × 51,700 元 - 184 萬元
= -13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2 坪 / 28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107.4 坪 / 126.3 萬
2025/11/12
2拍 點交
28 坪 / 680 萬
2025/10/29
2拍 點交
26.3 坪 / 1,920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200.5 坪 / 170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14.8 坪 / 16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13.3 坪 / 4.9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8.9 坪 / 9.6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101.5 坪 / 35.9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三峽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