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4北金職四81三

新北市石碇區崩山段崩山小段1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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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1
保證金:
3
總坪數:
45.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5.8 坪
總現值:
10.6 萬
拍後增值:
-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張城嘉
張城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石碇區 崩山段崩山小段 19-1地號,面積 679 m2,持分 1/24,2.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石碇區 崩山段崩山小段 19-2地號,面積 601 m2,持分 1/24,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新北市 石碇區 崩山段崩山小段 167-1地號,面積 2,357 m2,持分 1/24,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3拍,2025/10/15,總底價 18.8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應買,2025/10/21~2026/1/20,總底價 18.8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拍賣標的19─1地號土地與標的19─2地號土地相鄰,其上為雜木林地;標的19─2地號土地上坐落有一門牌號碼為新北市石碇區崩山3號之5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餘土地為雜木林地,惟前開建物之占有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標的167─1地號土地位於石碇區崩山15號建物東南方約160公尺處之雜木林地,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
2.
本件拍賣標的19─
3.
19─
4.
167─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點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注意。
5.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其餘部分標的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6.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石碇區 崩山段崩山小段 19-1地號
679 m2 × (1/24) × 700 元 - 2.9 萬元
= -0.9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崩山段崩山小段 19-2地號
601 m2 × (1/24) × 700 元 - 2.6 萬元
= -0.8萬元
3.
新北市 石碇區 崩山段崩山小段 167-1地號
2,357 m2 × (1/24) × 700 元 - 9.6 萬元
= -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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