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328二

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73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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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
保證金:
8
總坪數:
73.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73.6 坪
總現值:
14.3 萬
拍後增值:
-2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32地號,面積 2,299 m2,持分 1/12,2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32-1地號,面積 100 m2,持分 1/12,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3.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32-2地號,面積 519 m2,持分 1/12,1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本標土地於民國114年4月2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32地號土地上有一間鐵皮屋、部分道路、部分空地、雜草,732─1地號土地上有空地、雜草,與732─2地號土地相鄰,732─2地號土地上有空地、雜草,與732─1地號土地相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標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本標
8.
732─2地號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732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0.
本標732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含鐵皮屋)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1.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本件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開標者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後順序之標別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32地號
2,299 m2 × (1/12) × 590 元 - 25 萬元
= -13.7萬元
2.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32-1地號
100 m2 × (1/12) × 590 元 - 5 萬元
= -4.5萬元
3.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732-2地號
519 m2 × (1/12) × 590 元 - 10 萬元
= -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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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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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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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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