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9月3日指界時陳稱本標土地現為常德路343巷之既成巷道;另於民國88年12月9日假扣押查封時,上開土地無地上建物,係為常德路343巷之既成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標土地現為既成巷道,係供不特定人車往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