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平123

彰化縣社頭鄉武東段22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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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6 ~ 2026/03/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9
總坪數:
163.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63.4 坪
總現值:
25.4 萬
拍後增值:
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227地號,面積 9,715.6 m2,持分 1/27,12.8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234地號,面積 4,866.9 m2,持分 1/27,6.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22,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11/19,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12/17,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234地號土地均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本件土地上之地上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請投標人注意。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玖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5.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六、本件拍賣土地為林地,無三七五租約,除依土地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6.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227地號
9,715.6 m2 × (1/27) × 470 元 - 12.8 萬元
= 4.1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234地號
4,866.9 m2 × (1/27) × 470 元 - 6.4 萬元
= 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2拍 不點交
44.7 坪 / 24 萬
2026/2/11
2拍 不點交
7.3 坪 / 24 萬
2026/1/28
2拍 不點交
52.8 坪 / 84.6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281.6 坪 / 29.6 萬
2026/1/28
特拍 不點交
163.4 坪 / 16.5 萬
2026/1/27
特拍 不點交
3.9 坪 / 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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