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平30886

南投縣南投市樟普寮段971地號

其他 不點交 待拍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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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2
保證金:
14.5
總坪數:
44.2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44.2 坪
總現值:
28.6 萬
拍後增值:
-4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南投市 樟普寮段 971地號,面積 434.2 m2,持分 1/6,14.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南投縣 南投市 樟普寮段 972地號,面積 442.1 m2,持分 1/6,5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971地號土地為雜草、雜木及雜 竹;972地號土地為雜草、雜木及雜竹,部分有鐵皮建物坐落。債權人則陳報土 地現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等語。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 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97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972 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7.
本件所拍賣之971地號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 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本件所拍賣 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土地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 定人或承受人仍須就其餘未經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之部分買受或承受。
8.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 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9.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 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 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南投市 樟普寮段 971地號
434.2 m2 × (1/6) × 490 元 - 14.2 萬元
= -10.6萬元
2.
南投縣 南投市 樟普寮段 972地號
442.1 m2 × (1/6) × 3,400 元 - 58 萬元
= -3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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