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81101

彰化縣社頭鄉武東段88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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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4/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2
保證金:
118.4
總坪數:
1,050.3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050.3 坪
總現值:
291.7 萬
拍後增值:
-30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885地號,面積 3,590 m2,持分 2/3,408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886地號,面積 1,618.2 m2,持分 2/3,18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16,總底價 740萬,保證金 148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位於山腳路二段640巷巷邊,地上為雜木林。本件土 地上地上物均非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 均不點交。
2.
本件土地(權利範圍)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 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 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 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 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 記。
4.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885地號
3,590 m2 × (2/3) × 840 元 - 408 萬元
= -207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886地號
1,618.2 m2 × (2/3) × 840 元 - 184 萬元
= -9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6
1拍 不點交
35.4 坪 / 257.5 萬
2026/5/6
1拍 不點交
21.8 坪 / 76.5 萬
2026/5/6
2拍 不點交
23.8 坪 / 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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