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方1057

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新行街79巷3弄16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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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0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673.4
保證金:
534.7
總坪數:
85.5
坪單價:
31.3萬/坪
持分地坪:
33 坪
公告建坪:
85.5 坪
總現值:
464.9 萬
拍後增值:
-98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74.2 坪
附建坪:
11.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東段 1996地號,面積 361.3 m2,持分 1/14,361.3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永康區 鹽東段 2002地號,面積 83.3 m2,持分 1/1,1,083.8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新行街79巷3弄16號,建號 2144,持分 1/1,1,083.8 萬
1層:53.882層:59.343層:56.834層:53.82騎樓:6.8合計:230.67 陽台7.08,屋頂突出物17.17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4層)
2.
台南市永康區新行街79巷3弄16號,建號 3021,持分 1/1,144.5 萬
一層:9.224層:1.86屋頂突出物:3.46合計:14.54 陽台13.33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18,總底價 3,700萬,保證金 740萬,坪單價 43.3萬/坪,流標
2拍,2025/12/9,總底價 3,145萬,保證金 629萬,坪單價 36.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案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為通道,編號2土地為編號1建號坐落基地。據鑑價 報告記載:系爭建物出租他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編號1土地目前供作道路使用,為建物出入通行所必須,拍定後該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拍定後亦不點交。 六、拍賣之編號2建物第一層部分占用鄰地,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上開土地不在本件拍賣 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日後若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權責無 涉,應買人請注意。
4.
拍賣之編號2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 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且其增建面積以現況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又該增建部分是否占用鄰地而遭鄰地所有權人請求不當得利或拆屋還地、是否因違 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拆除,應買人特別注意並行查證,均與本院權責無涉。
5.
拍賣之土地、建物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賣。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7.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東段 1996地號
361.3 m2 × (1/14) × 42,600 元 - 361.3 萬元
= -251.4萬元
2.
臺南市 永康區 鹽東段 2002地號
83.3 m2 × (1/1) × 42,600 元 - 1,083.8 萬元
= -72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不點交
14.6 坪 / 450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16.2 坪 / 350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25.2 坪 / 126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0.8 坪 / 21 萬
2025/12/23
2拍 不點交
40.5 坪 / 197.6 萬
2025/12/17
2拍 部分點交
26.7 坪 / 68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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