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151114

臺南市安南區東和段60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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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0
保證金:
56
總坪數:
83.7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83.7 坪
總現值:
235.2 萬
拍後增值:
-4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東和段 609地號,面積 1,106.7 m2,持分 15/60,280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4,總底價 350萬,保證金 70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有雜草,未臨路。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東和段 609地號
1,106.7 m2 × (15/60) × 8,500 元 - 280 萬元
= -4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7
2拍 部分點交
41.8 坪 / 880 萬
2026/3/17
3拍 點交
85.3 坪 / 1,458 萬
2026/3/11
3拍 不點交
54.3 坪 / 128 萬
2026/3/3
3拍 部分點交
113.4 坪 / 5,08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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