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95204

臺南市永康區鹽中段63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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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0
保證金:
50
總坪數:
12.6
坪單價:
19.8萬/坪
持分地坪:
12.6 坪
總現值:
175.3 萬
拍後增值:
-7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630地號,面積 499.7 m2,持分 1/12,25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上有數個活動車棚。另依鑑價報告記 載,查封之土地上有數個活動帆布車庫。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 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630地號
499.7 m2 × (1/12) × 42,100 元 - 250 萬元
= -7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7
2拍 不點交
0.8 坪 / 16.8 萬
2026/1/13
2拍 部分點交
27.4 坪 / 882 萬
2025/12/23
2拍 不點交
40.5 坪 / 197.6 萬
2026/1/7
3拍 部分點交
26.7 坪 / 546 萬
2025/12/30
3拍 不點交
85.5 坪 / 2,67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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