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乾5664

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正南五街520巷2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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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04
保證金:
20.8
總坪數:
8.6
坪單價:
12.1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公告建坪:
8.6 坪
總現值:
20 萬
拍後增值:
-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8.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556地號,面積 74.3 m2,持分 1/16,62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永康區鹽行里正南五街520巷22號,建號 316,持分 5/32,21 萬
一層:45.40二層:45.40合計:90.8 (住商用、加強磚造、二層樓房)
2.
台南市永康區正南五街520巷22號,建號 1550,持分 5/32,21 萬
一層:28.30二層:7.76三層:54.92合計:90.98
法院筆錄 (6)
2.
民國114年2月25日現場履勘時,現場無居住痕跡有大型傢俱、雜物、冷凍櫃、神明廳、大門未 鎖(推門可入)、牆壁裂痕、1樓前方有遮雨棚、3樓為增建。另據鑑價報告所載,建物無人居 住,屋內有部分天花板、裝潢脫落及牆壁泛黃發黑之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僅拍賣建 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均不點 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惟共有人聲明優先承 購時,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行使,且應連同全部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得標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
7.
本件拍賣,其中1550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 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 築,及占有鄰地部分,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六、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 因拍定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556地號
74.3 m2 × (1/16) × 43,100 元 - 62 萬元
= -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1拍 不點交
54.3 坪 / 200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1.9 坪 / 30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12.6 坪 / 250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4 坪 / 35.2 萬
2026/1/13
2拍 部分點交
27.4 坪 / 882 萬
2026/1/13
3拍 不點交
40.5 坪 / 15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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