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皆為雜草,有小路可以通行,但車子無法通行,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土地為保護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