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拍賣標的之建物據在場之債務人開門讓全體執行人員入內,地政人員測量東勢區文新街327巷9號建物,一樓屋前有雨遮增建,屋旁搭鐵皮屋作為停車之用,亦屬增建,一樓建物後有搭鐵皮屋放置雜物及一間衛浴廁所,三樓為增建,搭鐵皮屋在外,其內有水泥隔間3個房間及1個廁所,債務人稱該屋目前為他及弟弟同住使用。本件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標的190建號建物並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六、拍賣標的之土地經編定為住宅區。
9.
拍賣之建物未據債權人陳報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等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