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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7月21日指界時陳稱本標770地號土地上現有菜園及雜樹林,781地號土地上則為竹林及雜樹林,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本標781地號土地未臨路,770地號土地臨4公尺寬之中東巷84弄,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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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標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標之土地,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現依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網頁所示,編定為農業區,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應以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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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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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