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誠42426一

嘉義市東區盧厝段440-5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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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5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
保證金:
3.9
總坪數:
2.5
坪單價:
7.7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51.5 萬
拍後增值:
3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市 東區 盧厝段 440-54地號,面積 41 m2,持分 1/5,19.2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5)
2.
440-54地號現為騎樓,已請領使用執照61-44號在案。
3.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租地建屋情形,依照土地法第104條,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 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7.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 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 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行 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 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市 東區 盧厝段 440-54地號
41 m2 × (1/5) × 62,800 元 - 19.2 萬元
= 3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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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坪 / 1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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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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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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