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642地號土地相連;317地號土地 呈細長狀,現為巷道之部分用地;642地號土地呈現不規則狀,單面臨窄 巷,大致為閒置空地,另有少數雜草雜木。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標的有路 沖。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317地號土地為巷道現供公眾通行使用,642地 號土地現為無人占有使用。317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現 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642地號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5.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317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642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