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 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4.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拍賣之土地均為都市計畫綠地。
7.
723地號土地相鄰,其上為數棟拆除一半之建物(均無懸掛門 牌號碼),723地號土地有部分為空地。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上之建 物均為共有人所有,土地均無分管約定,無出租、出借。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 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拍賣之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