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申257394

新北市石碇區隆盛段758地號

其他 不點交 待拍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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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0 週五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1
保證金:
21
總坪數:
331.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31.7 坪
總現值:
101.8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隆盛段 758地號,面積 1,141 m2,持分 2/3,50.1 萬
2.
新北市 石碇區 隆盛段 755地號,面積 504 m2,持分 2/3,50.9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19,總底價 121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標的758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56號後方(南)約30公尺處,上為竹木、雜木林,僅田埂路可達,旁為 河流;755地號土地無毗鄰道路,其上為鴨舍及兩層樓無門牌建物坐落,惟占有 使用權源不明須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拍賣標的758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河川區水利用地;755地號土地為山 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 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 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 意。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不及於其上建物及地上物,拍定後不點交,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買。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 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4.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隆盛段 758地號
1,141 m2 × (2/3) × 780 元 - 50.1 萬元
= 9.2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隆盛段 755地號
504 m2 × (2/3) × 1,263 元 - 50.9 萬元
= -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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