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助己1967一

彰化縣竹塘鄉竹林段78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
  • 100 點閱
  • 0 列管
  • 2026/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0 ~ 2026/05/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
保證金:
0.3
總坪數:
2.7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1 萬
拍後增值:
-0.3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784地號,面積 878 m2,持分 1/100,1.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16,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6/1/13,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0.3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6/2/3,總底價 1.3萬,保證金 0.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部分樹林,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 分管約定,故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3.
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 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 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需提出租約、現耕 證明等證據。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 成,共有人依比例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 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 無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 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 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784地號
878 m2 × (1/100) × 1,100 元 - 1.3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7
3拍 不點交
242 坪 / 83.2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453.8 坪 / 153.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竹塘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