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如100781

臺南市歸仁區保西段19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4
  • 169 點閱
  • 0 列管
  • 2026/2/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 2026/05/1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44.8
總坪數:
47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47 坪
總現值:
328.1 萬
拍後增值:
10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保西段 191地號,面積 853 m2,持分 70/384,2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30,總底價 350萬,保證金 70萬,坪單價 7.4萬/坪,流標
2拍,2026/1/20,總底價 280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優先承買權)現場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出位置,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另據鑑 價報告指出,土地上有數棟建築物。前述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 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保西段 191地號
853 m2 × (70/384) × 21,100 元 - 224 萬元
= 10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7
2拍 不點交
7.6 坪 / 20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2.8 坪 / 16.8 萬
2026/3/3
特拍 不點交
12.8 坪 / 192.5 萬
2026/3/24
特拍 不點交
346.2 坪 / 194.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歸仁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