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查封土地作為六甲區和平街480巷之巷道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2標拍賣。如有多標同時應買,且各標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均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以最接近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之標別拍定,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標。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