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937地號(位於河川區)現作為道路及路邊水 溝之一部分,供大眾通行使用,土地無分管契約,無租賃。
8.
937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 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 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 自理。
9.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應 買人或買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