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賢37249

新竹縣尖石鄉煤源段468-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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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2 ~ 2026/06/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3
保證金:
9.7
總坪數:
190.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90.6 坪
總現值:
11.3 萬
拍後增值:
-3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煤源段 468-4地號,面積 630 m2,持分 1/1,48.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2/25,總底價 75.4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1拍,2026/1/15,總底價 75.4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6/2/5,總底價 60.3萬,保證金 12.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6/3/5,總底價 48.3萬,保證金 9.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114.10.7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本件土地為雜樹林,實際範圍須 以實測為準。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3.
因設定有農育權,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農育權不塗銷。
6.
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之規定者,農育權人對於拍賣之土地,有優先承買 權。 六、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7.
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具備原住民身分,並於投標時提出證 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其投標無效。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煤源段 468-4地號
630 m2 × (1/1) × 180 元 - 48.3 萬元
= -36.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9
1拍 不點交
434.8 坪 / 26.8 萬
2026/3/19
1拍 不點交
1,374.1 坪 / 9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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