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服63152

高雄市大樹區中山路134巷71之2號(為保存登記建物)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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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6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60
保證金:
32
總坪數:
31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102 坪
公告建坪:
31 坪
總現值:
80.9 萬
拍後增值:
-1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31 坪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水寮段 1031地號,面積 1,011.4 m2,持分 1/3,1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1)
1.
高雄市大樹區中山路134巷71之2號(為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592,持分 1/3,60 萬
一層:141.48二層:166.12合計:307.6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於民國114年9月8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1031地號土地為71之2號房屋坐落基地及屋前 空地。在場人稱目前有5人(含債務人)共同居住於此,建物一樓為1廚1廳1衛3房,二樓為4房1 廳,前方有祭祀祖先及神明。
6.
1031地號土地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其餘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本件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及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均有 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購權,需依拍賣條件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買受,且建物共 有人之優先承購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如就優購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 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其拆除風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 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建物其中24.25平方公尺占用鄰地水寮段1028地號,如無合法佔 用權源,拍定後有被訴請拆屋還地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標的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 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 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10.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水寮段 1031地號
1,011.4 m2 × (1/3) × 2,400 元 - 100 萬元
= -1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14.7 坪 / 80 萬
2025/12/24
2拍 不點交
54.7 坪 / 40 萬
2025/12/24
2拍 不點交
13.8 坪 / 12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6.4 坪 / 40 萬
2026/1/6
1拍 不點交
33 坪 / 75 萬
2026/1/6
1拍 點交
67.6 坪 / 85 萬
2025/12/24
3拍 不點交
12.6 坪 / 5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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