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114年8月2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現況為新庄 路438巷巷道。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 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 點交。
4.
據本件拍賣47地號土地登記謄本顯示,此筆土地上有地上建物263建號,建 築完成日期:68年6月2日,主要用途:工業用,層數:1層樓,總面積:155.1 平方公尺,所有權人並非債務人。惟此建物現是否仍存在,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土地占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