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110340甲

臺南市仁德區中軍段6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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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2 ~ 2026/06/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0
保證金:
64
總坪數:
44.7
坪單價:
7.2萬/坪
持分地坪:
44.7 坪
總現值:
508.2 萬
拍後增值:
18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軍段 641地號,面積 147.9 m2,持分 1/1,32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20,總底價 500萬,保證金 100萬,坪單價 11.2萬/坪,流標
2拍,2026/2/10,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8.9萬/坪,流標
3拍,2026/3/10,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現為道路用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 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 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軍段 641地號
147.9 m2 × (1/1) × 34,365 元 - 320 萬元
= 18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不點交
4.9 坪 / 130 萬
2026/3/25
2拍 不點交
17 坪 / 200 萬
2026/4/14
特拍 不點交
3.4 坪 / 18 萬
2026/4/8
特拍 不點交
132.8 坪 / 256 萬
2026/4/8
特拍 不點交
25.3 坪 / 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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