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子40003三

雲林縣四湖鄉保安段45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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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4
保證金:
4.1
總坪數:
72.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2.4 坪
總現值:
15.8 萬
拍後增值:
-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保安段 452地號,面積 1,196.9 m2,持分 1/5,20.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 用部分,該土地種植作物(蒜苗),查無實際收穫權人,拍定後,本標別拍賣 之土地不點交。
6.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之開標順序。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 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 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 鄰耕地現耕所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8.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 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 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9.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 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保安段 452地號
1,196.9 m2 × (1/5) × 660 元 - 20.4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1拍 不點交
27.9 坪 / 36.9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94 坪 / 2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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