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無償借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586之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 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7.
586地號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 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六、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若可點交,俟作物收成後點交之或由 拍定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拍定後仍依點交時之現狀點交。
8.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又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