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服80697

高雄市大樹區興山路45之1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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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0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80
保證金:
36
總坪數:
25.6
坪單價:
7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5.6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5.6 坪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大樹區興山路45之1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195,持分 1/3,180 萬
一層:91.61二層:80.98三層:80.98合計:253.57
法院筆錄 (7)
2.
114年11月5日現場查封時,據鄰居表示現無人居住。一樓為一廳一廚一衛一房;二樓為三房, 前方有祭祀神明;三樓為鐵皮加蓋屋頂。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8.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 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9.
債務人就建物坐落基地即興山段562地號有應有部分20分之1,請注意有無民法第425條之1 及第838條之1規定之適用。
10.
本件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又其占用562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 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拆除之危險。另本件建物按 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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