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土地部分種植鳳梨(似已荒廢),部分雜草叢生,有墳墓坐落,債務人 之遺產管理人於前次執行程序113年6月6日陳報地上作物何人種植不詳,並無第 三人向遺產管理人承租土地。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 意查證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 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 不點交。
7.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 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查明。
8.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 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