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方141311

臺南市將軍區保源段47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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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164.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64.6 坪
總現值:
45.2 萬
拍後增值:
-3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保源段 479地號,面積 1,088 m2,持分 1/2,7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現場為農田,目前休耕種植綠肥;本案指 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種植紅蘿蔔,前述農作物均不在本件 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 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8.
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 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次序在後之優先權人,縱前來本院應買,本院亦依 前開次序通知。
9.
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均位於苓子寮農地重劃區內,無欠 繳土地重劃工程費及差額地價。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保源段 479地號
1,088 m2 × (1/2) × 830 元 - 77 萬元
= -3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4
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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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3
1拍 點交
64.6 坪 / 1,150 萬
2026/1/27
1拍 不點交
24.5 坪 / 150 萬
2026/1/27
1拍 點交
3.8 坪 / 13 萬
2026/1/27
1拍 點交
21.5 坪 / 830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7.3 坪 / 72 萬
2026/1/27
1拍 不點交
0.5 坪 / 2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8.7 坪 / 13.3 萬
2026/2/10
3拍 不點交
45.9 坪 / 2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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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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