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一58甲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段33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4.7
  • 61 點閱
  • 0 列管
  • 202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4.7
保證金:
33
總坪數:
43.9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43.9 坪
總現值:
84.2 萬
拍後增值:
-8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平鎮區 建安段 330地號,面積 1,241.1 m2,持分 3/40,105.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平鎮區 建安段 331地號,面積 693.7 m2,持分 3/40,59.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4,總底價 183萬,保證金 36.6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法院於114年2月4日至現場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30地號土地為休耕中田地,部分為門牌號碼平鎮區建安路239巷16號建物前方花圃、樹叢及道路;331地號土地未臨路,為休耕中田地,小部分為菜園、棚架,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331地號土地拍定後塗銷抵押權。
4.
共有人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法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5.
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平鎮區 建安段 330地號
1,241.1 m2 × (3/40) × 5,800 元 - 105.3 萬元
= -51.3萬元
2.
桃園市 平鎮區 建安段 331地號
693.7 m2 × (3/40) × 5,800 元 - 59.4 萬元
= -2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2
1拍 不點交
16.9 坪 / 38.5 萬
2026/3/26
3拍 點交
59.6 坪 / 716.8 萬
2026/3/26
3拍 點交
71.8 坪 / 916.6 萬
2026/3/13 ~ 2026/6/12
應買 不點交
17.7 坪 / 453.8 萬
2026/3/24
特拍 不點交
484.8 坪 / 1,088.7 萬
2026/3/11
2拍 點交
46.4 坪 / 628.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桃園市平鎮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