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242建號建物坐落418地號土地,為鋼筋混凝土造16層樓建物之第1至3樓,屋齡28年,無增建,屋況良好,無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據債務人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其餘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
3.
拍賣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拍定後得聲請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7.
集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拍賣之242建號建物係集居式住宅,418地號土地屬該住宅社區之基地及公共設施用地,故418地號之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其他事項:
9.
土地使用分區:418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部分第二種住宅區、部分第三種住宅區。使用分區是否變更,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0.
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