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同372

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640巷3號11樓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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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790
保證金:
237
總坪數:
30.4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4.5 坪
公告建坪:
30.4 坪
總現值:
44.7 萬
拍後增值:
-33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主建坪:
26.3 坪
附建坪:
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2層
劉先生
劉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信富旺開發
地 址:台中市南區南昌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太平區 東興段 199地號,面積 3,655.3 m2,持分 40/10000,379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臺中市 太平區 東興段 199-1地號,面積 89.5 m2,持分 40/10000,1 萬
(道路地 )
建物 (2)
1.
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640巷3號11樓,建號 321,持分 1/1,385 萬
第十一樓層:80.27 合計:80.27 陽台10.96,花台2.40 (鋼筋混凝土造、集合住宅十二層樓房)
2.
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642號,建號 372,持分 22/10000,25 萬
地下一層:3076.40 合計:3076.4 (鋼筋混凝土造、儲藏室、受電室、活動中心十二層樓房)
法院筆錄 (9)
2.
114年7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有2處因地震龜裂之裂痕。
3.
依鑑價報告所示,拍賣建物屬家晟天廈大樓,鄰近太平運動公園。
4.
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114年5月27日函文所示,債務人稱建物係其與家屬自行使用,地震房屋龜裂2處。
5.
據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債務人前陳稱因地震受損之裂縫已自行修繕。
6.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0.
本件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11.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六、本件拍賣建物拍定後點交,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12.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199地號土地為住宅區,199─1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
13.
199─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太平區 東興段 199地號
3,655.3 m2 × (40/10000) × 29,431 元 - 379 萬元
= -336萬元
2.
臺中市 太平區 東興段 199-1地號
89.5 m2 × (40/10000) × 46,300 元 - 1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6
1拍 點交
354 坪 / 12,640 萬
2026/1/28
1拍 點交
57.4 坪 / 1,781 萬
2026/3/18
1拍 點交
251.6 坪 / 8,815 萬
2026/1/21
1拍 點交
28.1 坪 / 772 萬
2026/2/5
1拍 部分點交
25.5 坪 / 705 萬
2026/1/27
1拍 部分點交
34.8 坪 / 1,104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12.6 坪 / 232.8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351.5 坪 / 6,046 萬
2026/1/28
3拍 部分點交
33.3 坪 / 581.2 萬
2026/2/6
3拍 不點交
3.9 坪 / 6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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