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竹93339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461巷8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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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228
保證金:
245.6
總坪數:
103.4
坪單價:
11.9萬/坪
持分地坪:
48.7 坪
公告建坪:
103.4 坪
總現值:
284.7 萬
拍後增值:
-61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97.9 坪
附建坪:
5.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湖內區 中山段 108-13地號,面積 160 m2,持分 1/1,892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湖內區 中山段 108-23地號,面積 0.9 m2,持分 1/1,8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461巷8號,建號 608,持分 1/1,272 萬
1層:67.462層:66.33層:66.34層:29.25合計:229.31 陽台11.69 (住家用、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湖內區同上建物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819,持分 1/1,56 萬
1層:94.2合計:94.2 雨遮6.75
拍賣紀錄 (1)
1拍,2026/2/3,總底價 1,535萬,保證金 307萬,坪單價 1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欄所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20日查封時,建物有增建;據債務人之妹陳○勤在場稱,該 屋為伊所住。嗣於民國114年4月7日履勘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 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08-23地號為前開建物一樓後面圍牆內之鐵皮屋(曬衣間)。復據債權人於 民國114年6月16日具狀陳報,拍賣標的現況為債務人之妹居住使用。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08-1
4.
108-2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住宅區。拍賣標的為一棟四層樓透天住宅,坐落基地為都計內 住宅區,地形呈長方形,主要臨8公尺巷道,建物由外觀觀察保養維護條件良好,未入內履勘, 外觀研判使用現況為住宅。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據高雄市路竹地政事務所建物測量成果圖所載,本案實地建築坐落地號:忠孝段108-
5.
10 8-23地號。819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據81 9建號謄本所載,本建物總面積94.20平方公尺,其中第一層面積0.86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普濟段4 01地號;面積1.41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普濟段401-1地號;面積0.35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普濟段401-7地號已列入建築面積計算範圍內。如無合法坐落權源,該占用部分建物將來恐有被訴請拆除之 虞,請投標人注意。惟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114年7月3日台財產南管字第11465025590 號函覆,經本分署114年6月19日派員到場勘查結果,債務人所有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461巷 8號建物並未在本署經管高雄市湖內區普濟段
6.
401-
7.
401-7地號3筆國有土地範圍內。
8.
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有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110年2月9日 囑託禁止處分登記,惟據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於民國114年8月1日回覆,依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3年度金訴字第27號判決認定無從證明陳素淵實施犯行獲有報酬或因而免除債務,自無從認定 其實際獲有不法利得,故不予宣告沒收,無追徵不法所得之必要,無須參與分配亦無繼續刑事 扣押系爭土地之必要,故本件拍定後本院將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7條前段規定囑託地政塗銷刑事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湖內區 中山段 108-13地號
160 m2 × (1/1) × 17,700 元 - 892 萬元
= -608.8萬元
2.
高雄市 湖內區 中山段 108-23地號
0.9 m2 × (1/1) × 17,700 元 - 8 萬元
= -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5
2拍 點交
42.7 坪 / 196 萬
2026/4/21
3拍 不點交
11.8 坪 / 16 萬
2026/4/21
3拍 不點交
0 坪 / 2.6 萬
2026/4/14
2拍 點交
84.9 坪 / 1,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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