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迅129884

臺南市安定區新庄段35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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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0.9
總坪數:
0.5
坪單價:
8.5萬/坪
持分地坪:
0.5 坪
總現值:
4.2 萬
拍後增值:
-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交通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新庄段 350地號,面積 56.1 m2,持分 1/32,4.5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3/10,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0.9萬,坪單價 8.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現為道路,另依鑑價報告所載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 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新庄段 350地號
56.1 m2 × (1/32) × 24,200 元 - 4.5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8
1拍 部分點交
47.4 坪 / 622 萬
2026/4/7
3拍 點交
71.3 坪 / 704 萬
2026/4/14
2拍 不點交
28 坪 / 405 萬
2026/3/25
特拍 不點交
13.5 坪 / 30.8 萬
2026/4/1
特拍 不點交
12.4 坪 / 48.7 萬
2026/4/1
3拍 不點交
105.9 坪 / 37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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