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東33306

臺南市安南區鎮安段1309-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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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0
保證金:
26
總坪數:
29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29 坪
總現值:
146.4 萬
拍後增值:
1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鎮安段 1309-1地號,面積 268.3 m2,持分 1/4,92.5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2.
臺南市 安南區 鎮安段 1309-2地號,面積 114.9 m2,持分 1/4,37.5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
3.
2土地均為道路。另鑑價報告稱:編號
4.
2 土地現為道路,屬公共設施用地。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 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 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 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 承受。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確。 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安南區 鎮安段 1309-1地號
268.3 m2 × (1/4) × 15,700 元 - 92.5 萬元
= 12.8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鎮安段 1309-2地號
114.9 m2 × (1/4) × 14,300 元 - 37.5 萬元
= 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6
1拍 點交
88.9 坪 / 1,580 萬
2026/6/16
1拍 點交
34.3 坪 / 1,100 萬
2026/6/2
1拍 部分點交
51 坪 / 700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10 坪 / 36 萬
2026/7/21
3拍 部分點交
93.7 坪 / 1,292.8 萬
2026/6/9
特拍 點交
100.5 坪 / 1,385.1 萬
2026/6/23
特拍 不點交
0.5 坪 / 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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