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5年1月29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996地號現上有一廢棄建物 (無門牌),1996-1地號現為部分空地,部分廢棄建物;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現場勘 查時
3.
1996-1地號土地相連,部分道路,部分有活動式車棚,其上有平房建物坐落。又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 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 不點交。
5.
民國115年1月29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05地號現為部分空地雜 草,部分廢棄建物;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現場勘查時2005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又 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 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 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