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現場僅有少許家具,應為無人居住。另據鑑價報告稱:編號2土地為社區巷道、機電設 備等。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除編號2土地外,餘按現況點交。
7.
編號2土地係集合式社區住宅之公共花園,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 六、編號2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附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部份,可否辦理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有違反建築法規 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其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 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應買人請特別注意並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之增減或位置偏移請 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