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21二

高雄市旗山區大林段133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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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25
保證金:
165
總坪數:
1,335.2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335.2 坪
總現值:
233.9 萬
拍後增值:
-59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大林段 1335地號,面積 3,142.8 m2,持分 1/1,630 萬
2.
高雄市 旗山區 大林段 1444地號,面積 1,271.2 m2,持分 1/1,195 萬
法院筆錄 (11)
2.
如備註欄所示。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1335地號土地於民國114年3月12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335地號上種植芭樂。嗣於民國114年7月8日查封本件標1不動產時,據債務人林淑娟在場稱,
8.
1444地號上種植芭樂,2筆土地出租給第三人使用。嗣於民國114年7月14日查封1444地號土地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444地號上種植芭樂,未臨路。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7月22日具狀陳報,1335地號(債務人林淑娟所有)、1444地號(債務人陳俐所有)農地未臨道路,現均由第三人黃0為承租種植番石榴使用,約定租約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年新台幣(下同)2萬元,有提出土地租賃契約書、不動產照片等影本附卷可稽。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335地號、144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都市計畫外農牧用地,現況土地地面上種植有農作物,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
9.
1444地號土地現由第三人黃O為承租中,期間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20,000元,拍定後均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10.
1444地號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例所稱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11.
本件拍賣之土地,承租人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承租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2.
本件不動產依標別分別拍賣,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其中一標別或數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額、稅捐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如於開標時到場者於拍定前得聲明指定拍定順序。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旗山區 大林段 1335地號
3,142.8 m2 × (1/1) × 530 元 - 630 萬元
= -463.4萬元
2.
高雄市 旗山區 大林段 1444地號
1,271.2 m2 × (1/1) × 530 元 - 195 萬元
= -12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5
2拍 不點交
792.2 坪 / 176 萬
2026/2/25
2拍 不點交
187.9 坪 / 48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869.4 坪 / 264 萬
2026/3/4
3拍 不點交
1.2 坪 / 3.2 萬
2026/2/25
特拍 不點交
21.7 坪 / 200.5 萬
2026/2/25
特拍 不點交
21.7 坪 / 20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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