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東9397

嘉義縣東石鄉網寮段71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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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5
保證金:
7.9
總坪數:
39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39 坪
總現值:
23.2 萬
拍後增值:
-1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東石鄉 網寮段 718地號,面積 258.1 m2,持分 1/2,39.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拍賣之標的土地上有棚架、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 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但 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如相關權利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應於核發 移轉權利移轉證書前提出權利證明供本院審查。
6.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 知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 優先承買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 將另行通知拍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 必審慎斟酌。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7.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 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 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拍 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 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 行注意。
9.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 行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 重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東石鄉 網寮段 718地號
258.1 m2 × (1/2) × 1,800 元 - 39.5 萬元
= -1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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