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12月17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卓蘭鎮神 明段384-3地號土地上部分種植柑橘,部分雜木林,另有墳墓坐落其上。
2.
114年12月24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之柑橘為債務人所栽種、所有, 而土地上之墳墓為債務人家族墳墓。
3.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主要為柑橘園,另有坐落墳墓1做。
4.
本件應買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墳墓、地上物等,但包含柑橘等作物,且果 樹等作物價值已納入土地價格一併應買(占應買價格百分之
5.
。又應買土地 除墳墓坐落基地外,其餘部分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點交。均請應買人查 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