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讓26128丙

苗栗縣獅潭鄉義民段7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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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
保證金:
0.7
總坪數:
1.3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2.6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獅潭鄉 義民段 792地號,面積 5.7 m2,持分 1/10,0.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獅潭鄉 義民段 793地號,面積 37.5 m2,持分 1/10,2.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3)
2.
114年10月7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
3.
79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坐落(門牌:獅潭鄉新店村145之1 號)。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 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4.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5.
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9.
本件拍賣之
10.
793地號土地:
11.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 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 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12.
係拍賣 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13.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14.
租地建屋之 建物所有權人。
15.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 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6.
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 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或一同承租之其他 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17.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 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獅潭鄉 義民段 792地號
5.7 m2 × (1/10) × 6,100 元 - 0.5 萬元
= -0.2萬元
2.
苗栗縣 獅潭鄉 義民段 793地號
37.5 m2 × (1/10) × 6,100 元 - 2.9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1拍 不點交
48.7 坪 / 4.8 萬
2026/3/5
1拍 不點交
1,133.5 坪 / 108 萬
2026/3/10
2拍 不點交
279.2 坪 / 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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